按照《全国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试行)》和评估总结填报指引要求,现对高端装备机械传动全国重点实验室2025年度评估总结及相关支撑材料予以公示(纸质版存放于A校园行政楼206办公室),公示期5天(2026年1月3日-1月7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材料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科发院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个人提出异议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和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异议者身份按有关规定予以保密。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未尽事宜,请与科发院樊老师联系,联系电话:023-65111953;电子邮箱:fanxiaolong@bsuc.cn。
重庆大学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6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