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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
高端装备机械传动全国重点实验室 开放课题管理办法


一、开放宗旨

为加强国内外学术交流,充分利用本实验室先进的实验设备和 良好的研究环境,贯彻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流动、联合、竞争” 的宗旨,本实验室每年设置一定数量的开放课题,供国内外优秀学者参与研究。为规范开放课题的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开放对象

本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主要面向国内外高等院校、研究院所等单位的优秀学者,重点鼓励中青年研究人员申报。

三、开放课题资助范围

开放课题资助的范围和重点领域为实验室学术委员会确定的研究方向,每年在实验室网站公布开放课题申请指南。

四、开放课题申请程序

1、申请人根据每年实验室发布的开放课题申请指南,于规定的时间内向实验室提交课题申请书。

2、实验室组织国内外同行专家进行通讯初评,实验室教授委员会根据同行专家初评意见进行会评,实验室主任办公会根据会评意见确定是否资助及资助额度。经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审查同意后报学校科技处备案。

3、对确定资助的项目在实验室网站进行公示,然后向申请人发出正式通知,并签署开放课题研究工作计划任务书,同时申请人成为实验室的访问学者。

五、开放课题评审原则

符合本实验室开放课题指南,项目的目的意义明确,立论依据充分,研究技术路线先进可行,学术思想新颖,具有开拓性和创新性,具有明确的研究成果指标。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国外及国内著名高校或研究院所优秀青年研究骨干。

六、开放课题管理

1、开放课题一般在 1-2 年内完成,特殊情况不超过 3 年。对 一些需要持续较长的重大课题应分阶段申请,资助金额采用一次核 定按年度分期拨付。

2、每年 12 月 31 日前,课题负责人须向实验室提交开放课题 进度报告、本年度内的成果证明。课题结束后,须提交开放课题研究工作结题报告,并于研究工作结束三个月内报实验室办公室。

3、研究工作结题报告经实验室审查签署意见后,通报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

4、实验室定期检查开放课题进展情况,若发现延误或经费使用不当的,实验室有权减少或停止经费使用,直至撤消资助。同时不报年度报告的,暂停经费使用。

5、开放课题负责人一年以上不参加该课题研究,按中途终止或撤消资助处理或由实验室指定专人继续完成。

七、经费使用及管理

1、开放课题的经费开支范围严格按照财政部、科技部《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财教 [2008] 531 号)执行,依托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从专项经费中提取管理费。

2、对于国内学者,开放课题的经费可根据申请人所在单位的具体情况、项目开支需求和项目执行计划进度情况,在项目正式立项后可划拨不超过总额的 50% 到申请者所在单位。其余经费需在实验室核准报销。但项目结题时,承担单位财务部门需出具经费使用明细,以供财务审计。

3、利用开放课题经费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者,须提供署名有高端装备机械传动全国重点实验室的论文,同时只报销从出发地到会议地点的交通费、住宿费及会议注册费。

八、关于发表论文著作的署名要求

1、发表论文须署名“重庆大学高端装备机械传动全国重点实验室” ,英文为“The State Key Laboratory of Mechanical Transmissions, Chongqing University”。

2、发表论文论著需标注“高端装备机械传动全国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SKLMT-KFKT-XXXXXX)”。

九、关于课题成果要求

1、要求课题负责人至少完成以下1项课题任务:(1)发表符合署名要求的高水平论文至少 1 篇。(2)与实验室联合申请专利至少2项。(3)应邀做课题相关研究内容学术报告2场。

2、课题负责人应及时向实验室提交已完成课题成果,其中论文成果须提交公开发表论文的复印件。

十、开放课题成果管理

课题结束后,课题负责人必须向实验室提交:(1)研究工作结题报告。(2)课题成果或研究报告。(3)原始技术档案,包括计算机程序、数据、资料等成果资料,并附目录清单。(4)财务决算表。成果所有权由本实验室和访问学者原单位共享。 注:对较好执行本开放课题并达到上述要求的,今后实验室将优先给予后续开放课题资助。对未按照要求完成课题任务的,实验室今后不再受理课题申请。